(大衛工作室代辦服務網)勞動服務委任條款~
(大衛工作室代辦服務網) ~以下簡稱「乙方」所提供之勞務支援服務。為保障雙方權益,特訂定本服務條款。凡使用本服務之委託人,以下簡稱「甲方」,即視為已充分理解並同意遵守以下條款,服務內容僅限於:按照委託人指定事項,代理執行。
本委託勞動服務契約內容如下:
一、服務說明與契約性質與適用
1.本委託勞到服務條款依《民法》第528條以下委任之規定訂立,屬有償委任契約。
2.當您透過乙方網站或其他管道提出服務申請時,本條款即對雙方發生效力。
3.本委託勞動服務係依據委託人明確指示,代理執行委託事項,業務範圍屬於民法所稱之「有償委任契約」。本委託服務提供之文件,以本委託勞動服務網站揭示為準,僅在於說明本委託勞動服務契約與委託流程。非大衛工作室代辦服務網網站所揭示之內容,一概與本委託服務無關聯。本委託服務未宣傳、指引、誘導、代為決定任何事項。本委託服務與任何機構無關聯、亦不推薦任何機構。
二、委託服務範圍與執行委託方式:
1.委託人因為個人自主決定,指定委託事項並洽詢本服務能否提供協助。
2.本委託服務僅被動接收委託人指定事項,一切均按照委託人指定事項辦理。
三、服務項目:
1.得依您的需求提供下列勞務服務,包括但不限於:
行政事務協助:代為處理各類行政流程、文書作業、資料登錄、線上操作等事務性工作。
2.採購與遞送:依您的指示代為購買物品、領取文件或進行物品遞送等服務。
3.等候服務:於指定地點提供人員現場等候之勞務支援。
4.合法勞務:其他經雙方協議之合法且不涉及專業執業行為之勞務項目。
四、服務性質說明:
1.提供之服務僅限於事務性、程序性工作,不包含醫療、法律、會計、建築、金融等需取得專業證照始得執行之專業業務。
2.依您的明確指示執行委任事項,不提供專業諮詢、評估或建議。
3.於執行過程中保持中立立場,不推薦、評議或誘導您選擇特定機構、商家或服務提供者。
五、聲明事項:
1.無法保證一定能承接委託與完成委託。
2.本服務依據委託事項,評估勞務成本、完成委託之必要支出,給予委託人明確服務費用報價。
3.委託人倘不同意本服務內容、執行委託方式、報價,或是不同意委託契約,請勿進行委託。
六、保密義務:雙方對於因本服務而知悉他方之資訊負有保密義務,非經他方同意或法令要求,不得洩露予第三人。
七、個人資料保護:
1.為執行委任事項,您須提供必要之個人資料或相關文件。乙方承諾僅於執行該次委任事項之範圍內使用。
2.乙方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及相關法令規定,妥善保管並處理您的個人資料。
3.委任事項完成後,相關資料將依內部規範保存合理期間,並於期滿後依規定刪除或銷毀,絕不另作其他用途。
(大衛工作室代辦服務網) ~以下簡稱「乙方」所提供之勞務支援服務。為保障雙方權益,特訂定本服務條款。凡使用本服務之委託人,以下簡稱「甲方」,即視為已充分理解並同意遵守以下條款,服務內容僅限於:按照委託人指定事項,代理執行。
本委託勞動服務契約內容如下:
一、服務說明與契約性質與適用
1.本委託勞到服務條款依《民法》第528條以下委任之規定訂立,屬有償委任契約。
2.當您透過乙方網站或其他管道提出服務申請時,本條款即對雙方發生效力。
3.本委託勞動服務係依據委託人明確指示,代理執行委託事項,業務範圍屬於民法所稱之「有償委任契約」。本委託服務提供之文件,以本委託勞動服務網站揭示為準,僅在於說明本委託勞動服務契約與委託流程。非大衛工作室代辦服務網網站所揭示之內容,一概與本委託服務無關聯。本委託服務未宣傳、指引、誘導、代為決定任何事項。本委託服務與任何機構無關聯、亦不推薦任何機構。
二、委託服務範圍與執行委託方式:
1.委託人因為個人自主決定,指定委託事項並洽詢本服務能否提供協助。
2.本委託服務僅被動接收委託人指定事項,一切均按照委託人指定事項辦理。
三、服務項目:
1.得依您的需求提供下列勞務服務,包括但不限於:
行政事務協助:代為處理各類行政流程、文書作業、資料登錄、線上操作等事務性工作。
2.採購與遞送:依您的指示代為購買物品、領取文件或進行物品遞送等服務。
3.等候服務:於指定地點提供人員現場等候之勞務支援。
4.合法勞務:其他經雙方協議之合法且不涉及專業執業行為之勞務項目。
四、服務性質說明:
1.提供之服務僅限於事務性、程序性工作,不包含醫療、法律、會計、建築、金融等需取得專業證照始得執行之專業業務。
2.依您的明確指示執行委任事項,不提供專業諮詢、評估或建議。
3.於執行過程中保持中立立場,不推薦、評議或誘導您選擇特定機構、商家或服務提供者。
五、聲明事項:
1.無法保證一定能承接委託與完成委託。
2.本服務依據委託事項,評估勞務成本、完成委託之必要支出,給予委託人明確服務費用報價。
3.委託人倘不同意本服務內容、執行委託方式、報價,或是不同意委託契約,請勿進行委託。
六、保密義務:雙方對於因本服務而知悉他方之資訊負有保密義務,非經他方同意或法令要求,不得洩露予第三人。
七、個人資料保護:
1.為執行委任事項,您須提供必要之個人資料或相關文件。乙方承諾僅於執行該次委任事項之範圍內使用。
2.乙方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及相關法令規定,妥善保管並處理您的個人資料。
3.委任事項完成後,相關資料將依內部規範保存合理期間,並於期滿後依規定刪除或銷毀,絕不另作其他用途。